2007年11月19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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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鼠”勾结盗窃销毁被扣账簿
欲隐瞒偷税真相的3家公司及9名被告人被诉
潘霖强 汤秋生

  本报讯 在税务机关收走账簿查税期间,涉案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竟与税务稽查人员合谋,从国税局内偷出会计账簿然后销毁。在海宁市引起较大社会反响的这一案件,如今已由该市检察院起诉到法院。
  2007年4月9日,海宁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前往海宁市诚丰塑化有限公司、海宁市恒鑫物资有限公司进行税务稽查,并扣押了两公司的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等会计账簿。
  同月11日,海宁市诚丰塑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金利峰为掩盖两公司偷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事实,与被告人费瑞强及时任海宁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稽查员的被告人褚炬焜密谋,采用盗窃方法将会计账簿从稽查局偷出后毁灭。当天下午5时多,被告人费瑞强在被告人褚炬焜的配合下从海宁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712办公室偷出已扣押的上述两公司会计账簿资料,交由被告人金利峰在家焚烧,因烟雾太大怕邻居发现,金利峰将上述会计账簿装于一塑料袋,然后扔进钱塘江毁灭。
  经海宁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稽查,海宁市诚丰塑化有限公司、海宁市恒鑫物资有限公司偷逃国家税款530余万元;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4份计609余万元,骗取国家税款89余万元;浙江达因针纺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份计80余万元,骗取国家税款11余万元。公安机关查明,被告人金利峰等人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同时,侵占本单位资金18余万元用于赌博。
  事发后,被告单位及9被告人公然对抗税务稽查,伙同税务稽查人员盗窃并销毁会计账簿资料的恶劣行为引起社会舆论的谴责。迫于压力,9被告人分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近日,金利峰等12名被告人被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公诉书称,被告人金利峰指使被告人褚炬焜、费瑞强从海宁市国家税务局窃取公司会计账簿并故意销毁,情节严重,已涉嫌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被告人金利峰等以单位名义,采用隐匿销售收入、不申报纳税方法,偷逃国家税款530余万元,且偷逃数额占应纳数额的30%以上;被告人金利峰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价税609万余元,其中税款89万余元,数额巨大,并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被告人褚炬焜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肩负税务稽查责任,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被告人金利峰隐匿、毁灭证据;被告人褚炬焜、费瑞强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其他3被告单位及3名个人分别涉嫌偷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职务侵占罪。(潘霖强 汤秋生)